一、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及CPA职业前景
会计学本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旨在培养从事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性工作的应用型技术人员,而CPA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资产评估、会计服务等业务的专业人员。CPA考试是从事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资格考试,是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必备条件,其考试主要科目所包含的内容均是会计学本科专业应重点掌握的课程体系核心内容。而有效地融合CPA考试内容与会计学本科人才培养,既能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会计学专业核心知识体系,又能使学生在本科学习阶段为将来的CPA考试、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做好准备。
(一)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现状 据教育部于2007年公布的本科专业招生目录的数据资料统计,在全国有678所含独立学院的本科高等院校中,开设有会计学专业的共382所(占院校总数比例的57%);从专业分布看,会计学专业位居我国开设数量最多的十大专业中第六位。以重庆市为例,全市有13所院校设有会计学专业;在本科院校专业年毕业人数排名中,会计学排第5位,每年为社会提供7000余人会计专业人才。可见,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在学生数量和毕业生数量方面已经具有较大的规模,甚至在局部地区开始出现较为饱和的状态。
根据教育部在200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中,会计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规定为:“培养能在企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经济管理部门、学校、科研机构从事会计实际工作和本专业教学、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但现实中的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一直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从需求角度看,社会用人单位普遍感到难以找到满意的会计专业人才,抱怨刚毕业的会计专业毕业生专业知识不够扎实,缺乏实践经验,实务操作能力不强;同时,从学生就业角度看,部分接受过较高层次教育的会计专业毕业生走上非会计、非财务类的其他岗位,造成较为普遍的“学非所用”的现象。
会计学专业教学质量是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而教学质量的高低取决于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的开设。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会计专业教学的课程体系经历了分部门、分行业的会计课程体系到以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 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为核心的专业课程体系的转变,这不仅体现了会计学专业的核心教学内容,也间接反映了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变迁过程。现行会计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与我国CPA考试的主要科目在课程名称和教学内容方面大部分相同,这为两者的融合创造了条件。在会计专业核心课程的内容和教材等方面,如果能很好地与CPA考试科目的内容相结合,既能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并改善学生的就业状况,又能满足学生CPA考试的需求。
(二)CPA考试及职业前景 CPA是注册会计师的简称,是从事高级会计、审计类相关工作的必备条件。在我国,取得CPA执业资格必须通过相关科目的考试。新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始于改革开放后的1981年,1993年10月31日我国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规范了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从业范围等内容。我国CPA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始于1991年,自1993年开始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有超过15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获得了执业资格证书。2007年1月面向境外考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考场首次设立,考试大纲采用了国内2006年的统一考试大纲,这为在境外学习、工作但志愿考取中国CPA的人士提供了便利条件。自2009年全面改革以来,逐步实现了考试制度的国际趋同。与美国通过学分(150学分)积累,获得CPA执业资格不同,目前,我国CPA考试分为专业和综合两阶段进行。专业阶段考试包括: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审计、企业战略与风险管理六门课程;综合阶段主要考核已通过前六科专业阶段考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的能力。注册会计师考试不仅为选拔会计和审计类高端人才提供了依据,并且为会计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参考。参加CPA考试的条件相对较低,根据规定: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可申请免考一门科目。这一考试基本条件相对较低,但通常报名参加此类考试的人员有会计学专业学科背景或工商管理、经济学等学科毕业或具有从事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验。CPA考试被认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并得到了国际同行的广泛认可。
获得CPA执业资格的会计人员有较广阔的执业前景,目前较多的执业CPA从业人员在会计与审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从事审计、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CPA不仅可以在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资产评估、管理咨询等工作,也可以在大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内部审计、会计主管、财务总监等工作。同时,由于执业的CPA人员必需保持工作和经济的独立性,所以非执业CPA成员也较多地分布在高等院校、行政事业单位等;可见CPA的就业范围较为广泛。同时通过CPA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在参加美国的CMA(注册管理会计师)、CFM(注册财务管理师)和ACCA等相关考试可以豁免部分科目,这为部分准备考取国外相关资格证书以及在国外从事相关工作的会计人员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在会计专业人才培养中,专业教学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要点。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介绍》关于会计学专业的培养要求,可以看出“会计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而会计本科专业的毕业生应该具备的主要知识和能力,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文字表达、语言沟通和解决会计问题的能力等。虽然我国的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已经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在人才数量和质量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当前在会计学本科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材质量等方面仍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
(一)专业知识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在学位授予分类中,会计学属于管理学下工商管理类二级学科。会计学本科专业毕业获得管理学学位;但根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申报课题的目录看,会计学归属于应用经济学。所以,从学科体系来看,会计学专业应该属于经济学与管理学相结合的交叉学科。会计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应该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而目前一些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的课程开设过多、过细,层次不清,内容重复,并且所占比重过大;部分高校关于企业管理、经济学等基础课程比重过小,甚至有个别学校没有开始《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等基础课程。在专业核心课程开设中,有部分院校的会计学专业课程中,缺少必需的专业核心课程,如《审计学》、《经济法》等专业核心课程在某些高校被设为选修课程或未开设。
(二)实践、实验环节欠缺 会计学专业要求学生掌握必备的专业技能,对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要求较高。如果在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中实践和实验环节较少,必然导致学生专业实际操作能力较差。一部分高校在部分核心课程教学中缺少必要的实践和实验环节,导致学生实践能力较弱,部分高校会计专业学生甚至不能胜任记账凭证填制、账簿登记、报表编制等基础工作。一些高校没有开设《会计手工模拟实验》、《会计实训》、《会计电算化》实验实训等课程,导致学生书面成绩优良但操作能力低下。
(三)部分课程内容交叉 由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不断发展,会计学专业开设的部分课程在内容上存在重复交叉的现象。如部分高校同时开设有《成本会计》与《管理会计》、《财务分析》与《财务管理》,这些课程存在内容的重复;如《财务管理》课程中有“财务报表分析”这一章节的内容,在《管理会计》和《财务管理》两门课程中均会涉及到“成本控制”的内容。开设的《经济法》、《税法》与《税务筹划》等课程,有部分内容也存在交叉;《经济法》教材中大多有专门章节关于“税法”的内容,在《税务筹划》课程中无论是流转税还是所得税的税务筹划章节均会先讲解各税种的具体规定与计算,这与《税法》的很多章节内容相同。
(四)教材质量需要提高 部分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采用的专业教材质量参差不齐,一些教材的内容质量较差。如2006年新会计准则体系颁布后,会计学相关教材内容需要更新,全国各出版社均出版发行了一系列的会计学教材,但有些编者在没有认真学习新准则体系的情况下编写的会计教材出现许多错误;如部分教材将《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混淆,甚至科目运用也出现差错;部分教材中出现编写“金融资产”这一章内容时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相互混淆。
(五)人才培养缺乏特色 目前国内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无论从培养方式,还是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都基本相似,在人才培养计划、具体课程的设置、教学大纲和专业教材的编写等方面都大致相同,少有自己的创新之处,这也背离了现代高等教育提倡个性化、差异化教育的发展要求。而一些非综合性大学在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有条件结合学校的学科特色创新会计学人才培养,如具有工科背景的高等院校应该更注重基建预算、成本核算等内容的教学,具有语言学科背景的高等院校应该注重外贸会计、国际会计人才的培养;但现实中较少的高校实施会计学特色专业人才培养。因此,迫切需要对我国会计专业课程体系进行必要的改革,对教学内容进行必要的优化,科学地培养高素质会计专门人才,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建立科学、完善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内容是培养会计人才的根本保证。
三、CPA考试内容与会计专业核心课程的融合
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和领导CPA全国考试工作,并负责考试大纲和教材的修订与出版。CPA考试中的专业考试阶段包括《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共六个科目,而这六个科目所涵盖的内容正是会计学本科专业所应掌握的核心专业知识。目前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中主要问题的解决,可以通过将CPA考试与会计专业教学有效融合在专业人才培养中。
(一)规范专业课程名称与内容 从教育部关于会计学专业应开设的主干课程看,包括:《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法》、《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等核心课程。而CPA专业考试阶段的六个科目涵盖了以上所列的大部分课程,这也是作为会计学专业人才应该具备的会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知识。但会计学专业所开设的课程名称应结合CPA考试内容予以调整,如将科目《会计》分为《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将《财务成本管理》分为《财务管理》和《成本会计》两门课程,也可以直接开设这门必修课程;其它包括《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审计学》均可以直接作为会计学专业的核心必修课程予以开设。在课程内容方面,可以归并部分课程的交叉内容。如在《税法》课程中采用CPA考试大纲和教材,能避免重复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同时在《经济法》课程中也能避免重复“税法”关于税种具体细则规定的内容。CPA考试中的《财务成本管理》科目较好地将成本会计、成本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整合,将成本计算、标准成本法、作业成本法等内容较好地进行了融合,在实际教学中也可借鉴。
(二)融合实践、实验环节进入CPA课程 在会计学核心课程开设的同时,应增加专业实践课程或专业实践环节,这样才能更好地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提升会计专业技能。可以将CPA《会计》科目分设为《中级财务会计》和《高级财务会计》两门课程,在中级财务会计教学的财务报告内容中应增加实践环节让学生掌握各种会计要素变动对应的经济业务凭证处理,掌握实际工作中应用的各种报表编制方法。在开设《税法》课程中具体的税种计算时,应增加实际企业的纳税环节和纳税计算与申报等实践训练,让学生掌握各类型企业应交纳的税种、计算、具体申报过程,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在《财务成本管理》课程中增加实际案例分析,让学生分组讨论后再通过老师点评,从而掌握投资项目分析、融资方式选择、股利分配政策选择等知识要点。
(三)统一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与CPA考试辅导用书 由于目前部分专业核心课程由专业任课老师编写的教材质量参差不齐,各种课程教材的时效性不足,合理使用CPA考试辅导用书能有效解决这一现实问题。CPA考试辅导用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高等财经院校的专家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编写,分别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教材内容在专业界具有权威性。同时,CPA考试辅导用书每年都会更新一次,局部内容会按最新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进行修订,使得教材内容新颖,能将最新规定准确地反应在教材内容中。同时CPA考试辅导用书的内容往往作为许多用人单位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参考资料,便于毕业年级的学生进行复习,更好地应用专业知识寻找就业机会;同时可将CPA考试辅导用书用于本科学生毕业复习和参加CPA考试。
四、CPA考试内容在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嵌入
目前,会计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对会计人才需求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如何缩短这种差距,成为目前高等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建议,将CPA考试内容有效地嵌入人才培养方案,使学生在获取专业核心知识的同时为将来参加CPA考试和会计师职称资格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在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中合理嵌入CPA考试科目和学时 CPA考试在结构上分为专业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包括《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和风险管理》六科,专业阶段主要测试会计学专业核心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阶段一科主要测试职业道德、实务能力等。建议在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所有CPA专业考试阶段课程,并在课程后以(CPA)标注。但由于教学内容的复杂性,可以将CPA考试科目按教学课程嵌入会计学专业教学计划,在嵌入教学课程时作相应调整。如将《会计》科目分为《中级财务会计(CPA)》和《高级财务会计(CPA)》两门课程,可以连续两学期实施教学;将《财务成本管理》科目分为《财务管理(CPA)》和《成本会计(CPA)》两门课程实施教学。在专业课程的学时安排上,可参考CPA考试科目的时间长短安排教学课时。如在CPA考试时间安排中《会计》为180分钟,《审计》和《财务成本管理》为150分钟,《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为120分钟;由于课程内容繁多、难度较大,因此可适当增加《中级财务会计(CPA)》、《高级财务会计(CPA)》和《审计(CPA)》课程的教学学时。
(二)合理安排CPA科目课程教学顺序 CPA考试的六个科目在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教学计划中应合理安排CPA考试科目的课程教学顺序。根据课程的内容和衔接关系,可以在低年级开设《经济法》课程,通过《会计学基础(原理)》课程学习以后再学习《会计》科目课程,即《中级财务会计》。而《财务成本管理》和《税法》科目课程应该安排在《中级财务会计》甚至《高级财务会计》之后学习;《审计》科目课程应该在高年级学习了系列会计课程之后再开设。具体应该在会计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中形成《经济法》、《会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审计》的一套较为科学的课程开设顺序。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课程可以开设在高年级,应该在学生已经学习了《管理学原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和《财务管理》课程,掌握了相关基础知识后再开设本门课程。
(三)实时更新CPA考试教材和教案 在会计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应合理使用CPA考试教材。随着会计准则的不断修订,CPA教材内容不断变化,每年春季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均会修订相应的教材内容。会计学本科专业学生每级每年均应更新一次,采用当年的用教材内容,以保持教学内容的新颖性;而由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成员编写的教材,具有相当的权威性。个别考试科目的辅导教材可作为两门课程的教材,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同时又节约了学生教材开支。如《会计》辅导用书可作为《中级财务会计(CPA)》和《高级财务会计(CPA)》课程教材,《财务成本管理》辅导用书可作为《财务管理(CPA)》和《成本会计(CPA)》两门课程教材。CPA考试大纲每年年初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布,每门课程都有不同程度的更新;会计学专业承担CPA考试课程的教师每年应按考试大纲实时更新课程教案和相应的课件。
(四)配备专业与实务教师承担CPA科目教学任务 建议高校在进行CPA相关的专业课程教学中,可以实施专业老师和实务界老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让学生学到更多的实际工作经验。在会计学专业教师队伍中应有多人具有CPA执业资格或实际从事过会计业务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安排具有多年教学经验,连续讲授CPA相关课程多年以上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而通过CPA科目的系统学习,会计学本科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就业能力将得以进一步提高。
(五)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督与考核 在CPA相关课程教学中,应建立动态的实时考核机制,避免出现期末一次考试确定学生成绩的情况。在学生考核环节中,应增加实训练习,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同时加强学生日常学习效果的考核,在不同章节应有适当的练习或小测验,以巩固所学CPA相关课程的内容。通常可以结合使用会计实训软件加强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监督,既可以节约老师的时间成本又可以连续、系统地考查学生学习情况。
会计学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涉及到教学计划、教材质量、师资力量、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各方面,只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革与提高,方能培养出满足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在实施会计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与CPA考试的有效融合具体措施时需要循序渐进,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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